泰安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纱线染色智能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2-13 15:59:15 37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8年12月29日,泰安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在泰安市泰山区组织召开年产2万吨纱线染色智能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泰安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环评单位—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单位—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及施工单位—山东嘉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及3名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泰安市环保局、泰山区环保局派员参加会议。验收组听取了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现场,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山东泰山工业园区(核心区)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厂区内,所在厂区北面为泰山科技产业园,南面为泰前大街,西面为空地,东面为明堂路。根据环评,总占地面积27876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租赁泰安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厂区第二联合车间进行改造,用于建设本项目生产车间。总投资31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主要建设1座生产车间,车间分为原纱缓存区域、络筒区、染色区、烘干区、产品仓库及辅助区域。主要进行络筒、纱线染色、烘干等工艺。办公楼、餐厅依托康平纳机械有限公司,软水站、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等辅助工程依托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原有设施。

建设单位于2017年5月委托山东环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泰安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纱线染色智能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泰安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5月5日以泰环审[2017]14号文对该报告书进行了批复。该工程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建成调试。

项目实际总投资不变,环保投资增至330万元。项目新增一套废水热能回收系统,冷却后污水排至污水处理厂。固废、危废暂存间未建设,依托第一联合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托第三联合车间危废暂存间。总设备数与环评相比有所减少,实际投入设备及原辅材料已达到年产纱线2万吨能力。

二、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阶段相比,主要变动内容包括:

1、项目新增废水热能回收系统,废热水汇聚至污水池中,通过热交换装置与清水进行热交换。热清水排至热水池中,供染机等设备使用。冷却后污水排至污水处理厂。

2、原设计的固废、危废暂存间未建设,依托第一联合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依托第三联合车间危废暂存间

3、项目总设备数与环评相比有所减少;原设计生产车间东侧配电室新增5台变压器,减为1台。实际投入设备及原辅材料已满足年产纱线2万吨能力,总规模不变。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调查和现场核查,对照环办[2015]52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及其附件5《纺织印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试行)和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及批复,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生产废水(清洗废水、染色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和生活废水排入山东康平纳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捞毛机+调节曝气池+斜管沉淀池+溶气气浮机+配水井+UASB厌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排入泰安市嘉城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染料、柠檬酸等固体原料在称量、投加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采用真空吸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络筒工艺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线尘,项目采取合理调整车间内络筒区湿度、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

污水处理站新增恶臭气体排放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设施,处理完后由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针对生产设备等噪声,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采购设备时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润滑,使设备维持正常运转;加强厂区绿化。

4、固体废物

经检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返回生产工艺重新染色。原辅材料拆包和使用过程会产生废包装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络筒过程中会产生回丝,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络筒过程倒换下的废纸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依托的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经板框压滤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已签署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泰安市泰山区环保局进行了登记备案(370901-2017-002-L),配备了必要的应急物资,对污水处理池、污水管道等采取了防渗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75%,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泰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编制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1、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项目总排污口pH值范围为8.09-8.40,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生化需氧量、色度、总氮、总磷、苯胺类、全盐量、可吸入有机卤化物(AOX)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35mg/L、1.86mg/L、25mg/L、2.2mg/L、56倍、6.41mg/L、0.12mg/L、0.85mg/L、2.08×103 mg/L、0.10mg/L,硫化物、六价铬、二氧化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未检出,各项污染物均能够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及其修改单要求、《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要求和泰安市嘉城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2、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臭气浓度、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0.048mg/m3、18(无量纲)、0.383mg/m3,硫化氢未检出,各项污染物均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3、噪声

项目各厂界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范围为46.4-51.8dB(A),夜间各监测点位噪声值范围为42.4-49.8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包装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处置。项目络筒过程中的回丝,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纸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板框压滤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验收结论

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六、后续要求

1、根据验收组意见修改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相关内容。

2、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完善后续环保手续。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向泰安市环保局报送相关信息;

3、制定并落实自行监测方案,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4、及时收集、清运产生的固体废物,禁止在厂区内露天堆放;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台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转移过程要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定期记录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以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参数等资料。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附件:《泰安康平纳智能染色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纱线染色智能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18年12月29日